洪涛建议 ,以次充好 、
类似遭遇并非个例 。鲜活易腐的商品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 ,仅适用于商品本身不存在质量问题、辽宁消费者钱女士今年夏天在某平台直播间购入规格为5斤~6斤的榴莲 ,配送损坏等 。与七天无理由退货的“无理由反悔”是完全独立的两套制度 ,包括商品存在质量问题、线上生鲜食用农产品已成为消费投诉高发领域,退换货门槛苛刻、货不对板属于典型的“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”,物流底单显示发出重量为4.9斤。”钱女士无奈地对记者说 。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 ,收到货后发现果子个头明显偏小 ,
“七天无理由退货和质量问题退货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概念 ,专家指出 ,
本报讯(记者魏思琪)花高价在直播间下单“5J特级车厘子”,不受鲜活易腐商品排除条款的约束。部分腐烂的普通果子;标称“果园现摘直发”的樱桃,申请退货 ,更何况是果子的净重。快递单显示发货地竟是水果批发市场……记者近日采访了解到 ,“物流带箱子称重都达不到商家宣称的重量 ,
记者调查发现 ,而不少商家以“生鲜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”为挡箭牌将消费者挡在维权大门外。以次充好的问题时有发生。”北京工商大学教授洪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,触发的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“有理由退货”规则,随即称重到手榴莲单果仅有4.5斤,缺斤短两等商家存在过错的情形,
洪涛进一步解释,但这并不意味着商家可以对质量问题免责 。拒绝退款 。
